
一夜之间,四川崇州一家金店内价值140余万元的黄金饰品不翼而飞。现场没有被破坏入侵的痕迹,窃贼却能“来去自如”。他切断了金店内的电源,但商场内其他店铺的安防视频记录下了他的盗窃过程。

事发当天凌晨3点14分,一个蒙面黑衣男子从金店隔壁走出,手提塑料袋,脚上没穿鞋。他走进金店,准确地切断电源后开始疯狂盗窃柜台内的黄金饰品。上午九点半,金店店员张女士开门营业时发现柜台狼藉、金饰无踪,大吃一惊。

经过初步估计,被盗金饰总重量达1800多克,根据时价,金店损失至少140万元。这家金店在商场里设有开放式展柜,平日里商场安保措施完备,金店未单独加装店门或铁门围挡。闭店后,店员会把贵重首饰收进保险柜,一些小克重的饰品则留在柜台上,仅上锁并用盖布遮挡,没想到这给了窃贼可乘之机。

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,锁定犯罪嫌疑人蒋某,并在9小时内将其抓获。蒋某曾在商场从事消防管道改造和维保工作,熟悉内部构造。他知道珠宝店打烊后不会将所有首饰锁进保险柜,便起了歹念。

蒋某在金店失窃前一天晚上七点左右,身着浅色上衣,携带消防图纸和黑色短袖等物品,进入一处正在装修的空铺面,悄悄爬到天花板上的消防通风管道,潜伏近9个小时。他通过木梯爬到通风管道,在那里休息甚至睡觉。他设置了一个闹钟,等到保安休息后才行动。

蒋某在天花板上攀爬数十米,从空铺爬到金店旁边的店铺。夜深人静时,他下来行窃。为了躲避侦查,他在天花板上换装并脱掉鞋子。凌晨3点53分,蒋某盗窃得手准备离开时,还在一家鞋店停留并偷走了鞋子。据调查,被盗物品包括1800多克黄金,价值146万余元,以及6个玉手镯和鞋子,总价值148万余元。

蒋某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,但每一步行踪都被相关证据清晰记录。他在商场中三次换装,试图混淆视线。当天晚上6点50分左右,警方将刚刚销赃部分黄金的蒋某抓获,并查获剩余的黄金首饰及6个玉手镯等赃物。

法院审理认为,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,价值148万余元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盗窃罪。2026年1月14日,崇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判处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。法官提示,黄金、珠宝等贵重物品经营者一定要注意财产的存放和保管,避免因自身疏忽让窃贼有机可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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